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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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档案扫描整理人员4名。
二、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范围以《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吉人社办字〔2017〕80号)文件为依据,主要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已进行失业登记并做“困难认定”的人员。
申领《就业创业证》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1.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低保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失业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5.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水田、旱地)的农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公园路5432号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312室)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报名咨询电话:2706059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岗位补贴执行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上班期间提供工作餐;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