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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就业见习生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开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延市人社联字〔2018〕16号),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征集已经结束,现公开招募见习生,详情如下:
一、招募范围 见习生为2017年至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见习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延边州内户口。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地点: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14号窗口。 3.报名材料 (1)《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见附件2); (2)1寸免冠照片(底色不限); (3)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考生基本报名条件、个人诚信情况和品行情况进行审核。部分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设置面试环节。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见习生,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yjrc.ne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办理录用见习生相关手续。 五、待遇 1.见习期间享受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的1.6倍(2528元/月); 2.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满后择优留用,留用率不低于20%。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核。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见习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见习资格的,均取消资格。 2.不予录用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录用的其它情形。 3.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联系人及电话:金景 0433-2523066 附件:1.2019年延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表 2.2019年延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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