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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会延吉分会场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四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91号)安排,我市决定于3月28日举办第四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第四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会延吉分会场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3月28日,8:30-11:30时 地点: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乘9、37路公交车在“市劳动局站点”下车) 三、参会方式 参会单位须持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到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备案后按照要求报名,并需要自制岗位信息展板(110cm*75cm);求职者请携带简历等材料直接参会。 四、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 延吉市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金景 刘雪峰 联系电话:0433-2523066 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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