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局首批文书档案对外开放
发布时间:2025-05-21 17:30:33文章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近日,州人社局细化制度、注重协同、完成了首批文书档案开放审核。首次开放内容涉及原州人事局1951年至1982年期间形成的文书档案和原州劳动局1953年至1982年期间形成的文书档案,审核档案共2224件,开放档案290件,开放率达13%。内容涵盖州人社局事业发展(统计信息)规划及进展和完成情况、行政法规、干部任免、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等档案,促进档案利用,更好地服务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单位和个人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州人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有关规定,成立档案管理及档案开放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州档案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指导和部署,规范档案开放审核流程,积极稳妥地推进档案开放。由档案开放审核专职负责人进行开放初审工作,局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初审结果进行判定是否准确,提出复审意见并报州档案馆对复审结果进行合规性判定,会同州档案馆协商确认审核结果,签署终审结论,最终开放。 (人才中心 南丽华)

